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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部门联合印发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
解决货不对板、消费维权流程烦琐等问题
作者:张林保

  本报讯(记者张林保)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部分网售产品货不对板、线上服务标准不一、直播带货选品把关不严、消费维权流程烦琐等影响消费者体验感和安全感、制约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指导意见》具有新视角、新亮点、新突破的三“新”特点。从新视角来看,《指导意见》树立全链条、系统性的质量提升理念,旨在打通“供给端—经营端—监管端—消费端”的质量闭环:供给端聚焦产品创新和服务标准化,让优质供给越来越多;经营端强化平台和经营者主体责任,让质量管控硬起来;监管端创新手段提升效能,让违法违规无处遁形;消费端优化维权服务,让人民群众购物更放心。通过全链条发力,推动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从新亮点来看,《指导意见》突出技术赋能,既支持平台运用3D建模、AR/VR等技术优化消费体验,也鼓励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质量监管的精准度,让技术既服务于创新,也服务于规范;聚焦新兴业态,针对直播电商这一热门领域,专门明确了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度,既保障新业态健康成长,也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强化协同共治,不仅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更注重引导平台、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多方参与,形成政府监管、平台主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
  从新突破来看,《指导意见》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的“三件事”:一是“买得真”,通过严打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推行质量安全赋码核验等措施,让消费者在线上也能买到放心产品,不再担心货不对板;二是“服务好”,通过完善线上服务标准、优化售后服务、设立老年人人工直连热线等,让线上服务既有效率也有温度;三是“有保障”,通过建立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一键举证等机制,让消费者遇到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张蕾蕾表示,《指导意见》既是回应社会关切的“民生文件”,也是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赋能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地实施,通过常态化督导、典型案例推广等方式,让《指导意见》真正见效,让平台经济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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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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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货不对板、消费维权流程烦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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