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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系列报道
湖北今年将打造30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放心消费街区
作者:吴采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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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黄梅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指导餐饮商圈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吴采平/摄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根据《湖北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该局正式印发《湖北省餐饮(食品)放心消费街区(商圈)建设方案》,全面推进街区(商圈)食品安全生态建设,今年将在湖北省打造30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食品)放心消费街区(商圈)。
  在黄冈市,首条“放心消费一条街”带动黄州区学生街500余户经营主体参与放心街区建设,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维权安心。今年春节,武汉市江汉区率先在江汉路步行街试点外地游客先行赔付机制,买了东西不满意,游客可直接通过手机小程序申请,最快24小时内就能收到退赔款。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该局选择餐饮(食品)消费聚集的街区(商圈),以“互联网+AI明厨亮灶”建设为重点,在湖北省打造30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食品)放心消费街区(商圈),满足人民群众品质消费和情绪价值的需求。
  湖北将采取“数智赋能+主体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模式建设放心消费集聚区。在数智赋能方面,将推进街区(商圈)餐饮(食品)商户“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并运用AI进行风险识别、预警和整改;在主体自律方面,督促餐饮(食品)商户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引导餐饮(食品)商户作出放心消费承诺,并向社会公示;引导餐饮(食品)商户自主明示菜品加工制作方式和预制菜使用情况,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在部门监管方面,整治提升街区餐饮(食品)商户环境卫生,打造“白、亮、净”清洁厨房,鼓励色标管理;规范设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公示牌并评定量化等级;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综合运用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在社会监督方面,推行“码”上监督,引导餐饮(食品)商户张贴使用放心餐饮社会监督码;采取按月或季度发布餐饮食品安全“红黑榜”等方式,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选聘食安哨兵,从网约配送员中选聘一批食品安全监督员,对餐饮(食品)商户开展日常监督;设置维权站点,在有条件的街区(商圈)设置消费维权工作站(点)。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开始,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启动餐饮(食品)放心消费街区(商圈)建设,街区或商圈申报建设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建设标准推进。按照差额遴选原则,采取现场评估、消费者测评等方式开展街区(商圈)建设成效评估,同时将对成效评估合格的街区(商圈),向社会公示为湖北省餐饮(食品)放心消费街区(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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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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