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4月27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2026年春耕备耕关键时期,桂林市将农资广告监管作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突破口,坚持宣传引导在前、专项检查跟进、质量广告并重、市县联动发力,全面净化农资消费环境。
春耕伊始,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便发布《关于规范农资广告发布行为的提示》,对全市农资经营企业及广告经营主体提出明确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将广告宣传列为春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13家农资批发、零售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对3家广告宣传不规范的经营主体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全州县在专项检查中,重点核查农资经营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夸大功效等广告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整改通知或立案调查。
在狠抓广告监管的同时,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质量安全与广告合规“双管齐下”。资源县办结一起销售不合格地膜案件,依法对经营店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地膜及违法所得。临桂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辖区内1347家农资经营主体点多面广的特点,采取“实地检查+抽检”模式,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在农资监管中推行“双重把关”机制:一方面严格依照产品外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开展各项指标检测,另一方面对照《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进行标识合规性判定。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落实下架停售、依法查处等措施,同时督促经营主体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流程,坚决杜绝标注不实、质量不达标的农资流入农户田间。在巡查检查和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还面向农资经营主体开展上门提醒和合规约谈,严禁售卖标识不合格产品、严禁随意夸大产品效果,从源头上堵住标注不实和宣传违规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