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协发布共享单车及电单车消费提示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暑期期间,市民出行需求显著增长,共享车辆使用频次持续攀升,与之相关的安全骑行、规范停放、消费纠纷等问题也随之增多。近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共享单车及电单车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扫码前要“三看三查”。
山东省消协提示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或电单车前,应养成“先看清、后扫码”的习惯。一是看清经营主体。优先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品牌平台,可通过正规应用商店下载官方App或使用官方小程序扫码解锁,如扫码后跳转至非官方付款页面或要求下载不明软件,应立即停止操作。二是看清收费规则。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平台的计价规则,重点关注起步价、时长费、运营区外还车调度费、禁停区外还车管理费、停车点外还车管理费等,尤其要留意景区、商圈等特殊区域的差异化定价规则。三是看清弹窗提示。扫码及支付环节应仔细阅读弹窗页面的信息,特别留意个人信息授权、自动扣费、默认勾选保险或骑行卡等内容。对非骑行所必需的附加服务,消费者应果断关闭。对骑行优惠宣传,消费者要留意超时计费规则和后续自动续费规则,切勿盲目点击确认。
共享车辆因高频使用,车况参差不齐,消费者骑行前请务必做好以下检查:一查车辆状况,重点确认刹车制动是否灵敏、轮胎气压是否充足、车把脚踏是否牢固;骑行共享电单车还应检查电量、车灯及喇叭是否正常。二查头盔护具,优先选择配备头盔的车辆,使用前检查头盔是否完好、系带是否牢固。三查停车区域,出发前提前了解目的地附近是否有指定停车点,避免因“还车无门”被收取调度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骑行共享单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骑行共享电单车。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得将本人账号交由未成年人使用。骑行途中如遇车辆故障,应立即停止骑行并通过App端及时上报故障,避免因故障车辆产生额外调度费或持续计费。切勿临时停放车辆而不落锁(如路边购物不关锁),以防车辆被他人骑走产生额外车费。骑行结束后,消费者应及时核对账单明细、增值服务以及押金退还。如遇关锁后仍在持续计费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平台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