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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家政服务有了责任保险
作者:吴爱民 刘维善


  雇主每年花150元购买保险,如因家政人员失误造成雇主财产损失及第三人意外伤害,雇主最高可获2万元赔偿
  本报深圳讯(吴爱民 记者刘维善)为解决家政服务业的各种纠纷,促进家政服务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广东省深圳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和平安财产保险深圳分公司共同签署了家政服务综合责任险合作协议,已于2009年12月29日正式启动。据悉,这在家政服务领域尚属首创。
  目前,深圳市有60万家政服务人员,为近40万个家庭提供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家政公司和雇主之间、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之间、家政服务公司和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经常发生责任纠纷,由此带来的财产或人身伤害赔偿问题常常久拖不决。据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统计,近年来,深圳市其他各类消费投诉都呈总量下降趋势,唯有家政服务投诉成倍增长,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问题。在这些纠纷中,60%都与责任不能明确分担有关。
  据了解,家庭服务综合保障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家政服务人员在雇主家中从事服务工作时因意外造成的伤残、身故及相关医疗费用,因过失造成雇主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另外,此保险还将家政服务人员突发疾病48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纳入保障范围。雇主每年花150元购买该保险,如因家政服务人员失误造成雇主财产损失、造成第三人意外伤害,雇主可获最高2万元赔偿。
  平安财产保险深圳分公司负责人介绍说,家庭服务综合保障保险记在家庭名下,由雇主负担费用,一年内对同一家雇佣换用的多个家政服务人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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