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国 本报记者 刘 铭
四川省消委会近日再次出招,组织专家、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深入研讨,探究家电超期服役难题的破解之策,指出不明确标注使用年限,导致延期使用,是造成家电超期服役的主要原因。而超期服役的家电产品则存在安全隐患多、健康危害大、耗能高、维修成本高的问题。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扩大内需促消费,从2009年年初开始,四川省消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布了“家电超期服役消费警示”,并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做了大量的促进工作。
2009年12月23日,四川省消委会又举行了低碳消费与家电超期使用问题研讨会,邀请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家电协会有关专家和知名家电企业负责人、四川省相关管理部门代表,深入探究家电超期服役难题的破解之策。专家及与会代表们认为家电超期服役主要有三大难题待破解。
难题1
标准太“软”企业谁标注谁倒霉
与人一样,家用电器也有生、老、病、死的自然过程,不可抗拒。据中国家电协会副理事长刘福中介绍,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一般来说,大家电为12—16年,小家电为6—8年,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为10—20年,比如手机、电脑大约为10年。按照2007年发布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规定,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应标注在产品上或使用说明书中,以提示消费者注意。
但据四川省消委会调查,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家电,尤其是大家电产品,基本上都未标注安全使用年限,造成了消费误导。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的国家标准对家电产品标注安全使用年限不具有强制性,属于企业以自我声明方式表现,还没有法定的标注义务。
而一些家电企业的苦衷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标注安全使用年限不仅不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还会招来不正当竞争。据成都前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主任罗元柏介绍,前锋热水器很早以前就在说明书里标注了安全使用年限,但在销售过程中遭遇到了一些小品牌企业的诋毁:“你看,他那个质量不行,他就给你标一个使用年限。”
四川省消委会在调查过程中,一位生产商就告诉调查人员说:“大家都不标,我们标了不好卖。”部分经营者在销售时对安全使用年限避而不谈,反而将“终生保修”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以致让消费者误认为所购电器是“永久牌”的,只要能用就不“退休”。
2009年8月25日,四川省消委会上书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议强化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管理,将生产企业标注安全使用年限,由以自我声明方式上升为强制标注,并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超期使用的危害、后果及责任,经销商在推销时应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安全使用年限。
四川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的彭丽娟在研讨会上谈到,按照我国目前的标准制定体制,国家标准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制定,加上经费等限制,要修改这种标准并非易事。以制定地方标准为例,目前四川省有关节能减排的标准化工作是比较滞后的,“2001年到2002年之后,我就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部门、任何组织、任何科研机构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修订相关的节能减排方面的标准。”
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认为,企业标准企业制定,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制定,国家标准应该由国家制定,企业和行业参与。如果国家标准仅是组织相关企业和行业制定,就难免会出现“强制标准带有企业烙印”的问题。
难题2
消费观念落后 旧家电不用烂不扔
“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的陈旧消费观念,是造成家电超期服役问题的又一原因。四川省消委会对全省48个县(市、区),144个城镇社区和182个乡(镇)的5167个居民家庭进行了调查,发现40.1%的电视机、28.2%的燃气热水器、25.7%的电热毯、25.6%的洗衣机、24.1%的冰箱和19%的电热水器都存在超期使用的问题,其中有8.7%的家庭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成都彩虹集团以生产电热毯等小家电闻名,其电热毯产品明确标注的安全使用期限为6年,但不少消费者实际使用年限却超过该年限若干倍,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令人十分担忧。彩虹集团总经理助理侯勇在研讨会上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去年“汶川大地震”以后,侯勇陪同集团董事长到灾区慰问,一名灾区群众直夸彩虹电热毯的质量好,说他家有一床用了10多年,这次又从地震废墟里掏出来继续用。到他家一看,大家都吓了一跳,这床电热毯的生产时间是1989年,已用了整整20年。
侯勇说,彩虹集团从1983年开始生产电热毯,到目前销量已超过2000万床,但据了解,有近20%多的用户使用的都是2000年前生产的产品。按照当初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没有要求必须自动控温(即在非正常条件下也能实现安全保护),自动控温要求是2002年以后有的。企业经常遇到消费者投诉,反映电热毯烧了,处理投诉的人一看,是上世纪90年代甚至80年代生产的。
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委会常务副会长洪波认为,超期使用导致家电存在能耗高、安全隐患多等诸多问题,消费者在经济上也不划算。积极倡导淘汰掉高耗能的过期家电,需要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切实转变消费观念,改掉不良消费习惯,积极营造环保、绿色的低碳消费理念,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
刘福中认为,国家出台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不应简单理解为拉动内需、推动产业发展,更重要的是为了促进消费观念的转变,推动低碳消费观念的形成,维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应该提倡“从我做起”,倡导低碳消费观念,及时淘汰超期服役的旧家电,选择新型的节能家电。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介绍,近年来,中消协围绕环保、绿色消费等概念,有意识地加大了商品比较试验项目,先后成功开展了节能灯、冰箱、空调、热水器能效标识等比较实验。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广泛的消费教育,来培养消费者科学消费的观念,增强科学消费的能力。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明认为,引导消费者理解并支持低碳消费的任务还很艰巨,作为消费者组织,要将低碳消费的理念更广泛、更深入地进行传输和教育。要让广大消费者明白购买、选择消费品时不仅要从商品的性能、价格等现实方面做考虑,更要从低碳经济、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比较,更多地选择低碳型消费品。
难题3
配套服务跟不上回收拆解成“肠梗阻”
四川省消委会调查发现,二手家电收售流通、废旧家电回收拆解能力不足,是导致家电超期服役的又一原因。在给国家有关部门的建议函中,四川省消委会建议,国家应当建立与完善家电生产、流通、维修各环节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消费者的责任;相关部门应加强二手家电流通领域的监管,健全二手家电流通体制,对超过使用安全期的旧家电回收后实行强制报废,禁止再流通。
与会专家认为,我国家电拆解业刚开始的问题是无米下锅,因为正规企业干不过平板车,干不过二手家电回收市场,于是大量拆解企业退市,导致拆解能力不足。再就是由于相关部门补贴资金不到位,企业拆解积极性普遍不高。真正推动解决家电超期服役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的联合推动,否则在某一个环节出现断点、“梗阻”的时候,整个链条就没有办法正常运转。
据长虹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潘晓勇介绍,长虹的拆解工厂只运行了3个月就停止了,原因是拆得越多亏得越多,企业难以承受。美的集团售后服务经理刘杰介绍说,美的开展的以旧换新活动,从市场的角度说也是亏损的,因为回收拆解没有任何政府补贴。如果纯粹以营销的方式去做以旧换新,又可能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以旧换新后,旧家电会流向二手家电市场。刘杰建议,家电回收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应该由政府指定的企业或单位去做。
商务部办公厅在给四川省消委会的书面回复中称,下一步将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回收的旧家电全部进行拆解,不再流入二手市场,让消费者放心。同时还要强化对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做好对家电安全使用期限的宣传。另外,还将积极研究完善家电下乡产品标准,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有关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