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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送上门 验货多留神
作者:桑雪骐


    ■本报记者 桑雪骐
  冰箱送修的时候还是好好的,回来后却发现门体出现了划痕。维修部表示产品已由消费者验货签收,责任难以确定,纠纷由此产生。相关专家就此提醒说,对于送货上门的产品,消费者一定要先验货再签收,当然,送货人员也有协助消费者验货的责任。
  前不久,杭州消费者陈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家的容声冰箱出现故障后,被该品牌特约维修部拉走维修。2009年5月26日,冰箱修好后被送回,当时她正在忙着打扫卫生。“他们递给我一张单子,我没细看就签字了。”陈女士说,维修部的人刚走,她就发现冰箱的上下两扇门,包括液晶显示屏都有划痕。陈女士随后与该维修部一位周姓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答应给维修,但此后数月都没有音讯,后来冰箱再次出现不制冷的问题,陈女士提出将刮花的门体一并维修,对方却不承认此事。同时表示“由于消费者已经签收,所以责任很难认定。”而且“消费者一旦在验收单上签字,就要为此事承担一定的责任。”
  遇到同样问题的还有长春的周先生。去年十一期间,周先生购买了一台42英寸液晶电视。电视被送到家后,送货人员还现场进行了安装和画面调试,周先生在送货单上签了字。可是几天后,他发现电视上有几道划痕,于是要求商场换货。商场以周先生在送货单上签了字、且该问题非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了周先生的换货要求。
  河南省洛阳市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杨凯告诉记者,他们在工作中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投诉。如果消费者仅提出退换货要求,纠纷还比较好解决,但如果问题发现得较晚,商家往往会以消费者已签字认可为由拒绝赔偿,纠纷也不易得到解决。
  记者发现,很多消费者购买家电,在商场看样机时往往刨根问底,而待新机送货上门时却大多沉浸在喜悦中,匆匆签字后就忙着使用新品了。对此,大中电器相关负责人指出,消费者与送货人员共同验货是送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公司要求送货人员不仅要核对送货单,还要开箱,请消费者对产品外观、型号等进行检验。应该说,如果送货人员严格屡行了送货程序,一般不会出现事后的纠纷。但如果制度执行不到位,消费者家中的接货人又不是订货人的话,失误就有可能出现。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产品验收,首先要看外观,比如面板有无划痕、保护新产品的贴膜是否完好、有无重新喷涂过的痕迹、插头部分是否有插痕。然后是开机试运行,如果消费者发现了明显的瑕疵,是可以拒收的。
  国美电器相关负责人则强调:对于送货上门的家电,最好由购货人验货。但一些年轻人图省事,常常让父母留在家中验收电器,这需要之前就将产品的品牌、型号、颜色等交代清楚。并且要考虑到父母能否看清送货单据上的小字,即使能看清,也要懂得一些验货技巧。例如验货时要注意产品发票、说明书、送货验收单上的文字表述是否一致,尤其是一些小字,如出厂时间、品牌、包装箱内产品编码和实收产品编码一致,再进行仔细核对,检验无误才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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