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洪涛
2009年12月30日,正当长春市的歌迷们热切期待齐秦演唱会之时,长春市两家颇具影响力的平面媒体分别在醒目位置刊登了《关于齐秦长春跨年演唱会不如期举行的媒体公告》及《齐秦长春跨年演唱会延期举行郑重公告》。一时间舆论哗然,两则内容不同的公告令众多歌迷如坠五里雾中。“齐秦个唱,苍狼啸月;狼归故里,跨年之唱”,这个宣传了一个多月的齐秦长春跨年演唱会原定于2009年12月31日在长春五环体育馆举行。11月末,演出商吉林省喜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始在吉林省内各大媒体发布演出广告信息,并招揽了冠名商。但是12月28日,演出商向各大媒体发出公告表示,齐秦演唱会不能如期举行,这引起了省内媒体的强烈反响,媒体为向公众作出妥善交代,要求演出商如期举行演唱会,但是演出商以种种理由拒绝如期举行。鉴于演出商的态度,吉林省内6家媒体在2009年12月30日出版的《新文化报》头版联合发出了《关于齐秦长春跨年演唱会不如期举行的媒体公告》。公告称,2009年12月28日,吉林省喜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单方决定原定2009年12月31日的齐秦跨年演唱会不再如期举行。该公司单方行为损害了合作媒体对公众的诚信,现吉林电视台公共频道、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FM103.8、《城市晚报》、长春交通之声 FM96.8、长春都市动听M106.4、新文化网声明,退出此次演唱会的宣传合作,因演唱会不能如期举行所带来的任何后果与以上媒体无关,特此公告。向各媒体受众表示歉意,请购票观众咨询原购票单位办理退票事宜。
然而,在同日出版的《东亚经贸新闻》文娱版上,齐秦长春跨年演唱会组委会却刊发了另外一则延期举行的公告。公告称齐秦2009长春跨年演唱会开唱在即,但由于天气原因,道路难行,在运输途中出现故障,致使部分舞台灯光设备损坏,现不能完整抵达长春组装舞台,演唱会延期至2010年1月31日举行。对此组委会表示深深歉意,并制定换票升级政策。
目前,由于“公告门”事件的发生,长春部分歌迷对齐秦2009长春跨年演唱会能否顺利进行心存疑虑,有的歌迷已经考虑退票。1月5日下午,记者与组委会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是演唱会肯定进行,歌迷退票或换票完全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