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舟
从去年夏天开始,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鱼城居委会经常邀请辖区低保户看低保户专场电影。大家以为是免费的,那个高兴劲就别提了。谁知,幸福的感觉仅维持了半年不到。去年12月和今年1月,居委会不管你看没看过电影,按人头从每个低保户的应发低保金中,扣除了20元作为电影费 (据1月18日《重庆晚报》报道)。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让人想不到的是,这年头居然还有靠低保户吃低保户的。所谓低保户,本身就是困难人群,靠政府救济来维持基本生活。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也成了一些人垂涎三尺的 “唐僧肉”,时不时地就有人要从他们身上揩点油水。本身就不多的低保金会被截留、被扣发、被“看电影”、被“买彩票”、被“订杂志”……甚至,在个别地方,还有街道办事处组织低保户做义工,规定出工要达到多少个工时,才能领取足额的低保金。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面向低收入、经济困难人群推行的一种社会福利政策,体现了国家对这一群体的人文关爱和政策倾斜。我想,没有哪一条政策或者法规要求,低保户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同时,必须作出被“××”的无私奉献。那么,街道居委会作为政府基层组织,其有权以变相强制低保户看电影的方式扣发低保金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是由当地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哪一个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加以挪用和截留。
既然如此,为什么低保户被“××”,低保金被挪用、截留和贪污的事儿还是时有发生呢?我以为,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在一些地方,低保金发放管理比较落后——与被“看电影”、被“买彩票”、被“订杂志”相对应的,通常就是引入了过多人工操控的低保管理方式。如何直接、及时、准确、足额地把低保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一直是各级政府和老百姓关注的问题,但直到如今,不少地方的低保金发放还是老一套,即由县拨款到乡镇或者是街道,然后由乡镇(街道)拨到村(社区),再由村(社区)发到户,操作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的情况难免,容易出现拖欠、代领、代扣的现象。
按理,在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当今社会,低保金发放方式早就该升级换代,全部实现银行化发放,即通过金融机构或邮政储蓄部门统一发放,从而确保低保金发放运行安全,保证低保对象按时足额领取保障金。这样做,操作方式更安全,运行模式更规范,还提高了有关部门的低保工作管理效率,何乐而不为呢?我不知道,低保金发放从行政层层划拨转变为银行发放是不是有挺大的难度,但我却知道,纵然是有难度,也必须去做,因为这事关国家福利制度的权威,事关众多低保户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