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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短命小学”死于“规划多动症”
作者:盛大林


    ■盛大林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祥坂小学有100多年的历史,以前校舍陈旧,一度成了危房。在当地几届人大代表的不断呼吁下,台江区政府投资1500多万元将学校彻底翻新。可2009年9月才全部完工的这所小学,最近又将面临拆迁,因此被网友称为 “史上最短命的学校”。之所以要拆掉这所崭新的小学,是因为市政府调整了规划,要在学校所在的那片地上建设中央商务区 (据1月26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人大代表们千呼万唤,学生和家长们翘首期盼,终于等来了一所现代化的小学。然而,操场上的塑胶味儿还没有散尽,学校就面临着被拆迁的命运。1500万元的资金就要打水漂了,让人怎能不心疼?不过,要论经济账,这所“最短命小学”的损失并不算太大。2007年被拆除的67米高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第一高楼”只使用了13年,而设计年限是100年;2008年被拆除的22层高达98米的江苏省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大楼只存在了7年……这些“短命楼”的价值肯定要比“最短命小学”高出数倍。
  为什么要让这么多的财富毁于一旦?因为地方政府要让那些地块派上更大的用场,比如建设中央商务区。那么地方政府又凭什么这样暴殄天物?因为规划调整了,这是城市建设的“大局”。可是,祥坂小学获准重建,当初根据的也是规划。
  所谓规划,就是“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多长时间才能算“长远”?似乎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按照一般的理解,总得5年以上吧。然而,不少地方的规划是“一年一小变,3年一大变”,而每一次的调整都是要付出代价的——祥坂小学等就是这种调整的牺牲品。
  规划为什么会患上“多动症”?直接的病因是领导任职的 “走马灯”以及长官意志的存在。一届政府一套思路,一任领导一种想法。只要换了领导,规划就要修改,仿佛不调整发展的规划,就不会有自己的政绩。有的领导为了短期之内见政绩,甚至在一任之内也要不断地否定自己,调整发展的规划就像修改菜单一样随便。
  如何才能改变这种状况呢?严格领导的任期是一个方面,但仅此是不够的,因为一届只有5年,仍难避免“一任多变”以及“短期效应”的发生。因此,严格法制的约束是非常重要的。可遗憾的是,《城乡规划法》中关于规划修改的条件弹性较大——不仅没有年限的限制,而且只要经评估认为需要修改就可以修改。现行体制下,评估往往无法摆脱长官意志的左右。
  诚然,中国的发展日新月异,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城乡的规划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长期不变。但既为规划,还是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然就会造成巨大的浪费。要根治“规划多动症”,笔者认为,《城乡规划法》应该为规划的变更设定一个最低的年限,比如5年内不得修改;如果确需修改,也要规定更为严格的程序,尤其要有民意的参与——只要真正尊重民意、听取民意、落实民意,规划的稳定性和科学性就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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