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林美 记者薛庆元)近日,南京市工商局栖霞分局燕子矶工商所处理了一起汽车消费投诉,消费者订购的汽车名称竟然不在厂家的产品名录中,而是销售商自己改装后命名的车型名称,消费者发现这一情况后要求商家退还定金。
2009年7月,消费者郭女士在南京市国展中心看中了一款某品牌轿车,销售人员介绍说该款车为领先导航版,价格为25.2万元。在谈妥了成交价及配置明细后,双方签订了销售合同,郭女士交付了3000元定金订购一辆该款车。
过了几天,郭女士想再了解一下该车的性能、配置等详细情况,就到网上查询,谁知搜遍网络也找不到该品牌“领先导航版”这款车。郭女士向厂家咨询,厂家的答复让她大吃一惊,该品牌根本就没有“领先导航版”,只有领先版。
得知这一消息后,郭女士立即到经销商处询问,经销商这才告诉她,“领先导航版”是他们在领先版的基础上加装导航功能后自己命名的名称,并不在厂家的产品名录中。郭女士非常气愤,自己买的车竟然是经过改装的,并且经销商也未事先告知,于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但是经销商只同意解除合同,不同意退还定金。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郭女士投诉到工商部门。南京市工商局栖霞分局燕子矶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调查了解,并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指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未如实告知消费者所购买商品的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最终经销商认识到错误,退还了郭女士的定金。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等大宗商品前一定要对商品有一个全面了解,最好货比三家,并在签订合同时看清条款,防止商家玩文字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