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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手机卡话费余额为何不能现金退还
作者:何春雷


    ■本报记者 何春雷
  手机卡中预存了话费,手机停用后,剩余的话费却不能退给用户现金,只能转到同一家移动通讯运营商的另一个用户卡上。近日,天津消费者李女士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对此,法律专家认为,这是通讯运营商利用垄断优势制订的霸王条款。
  2009年7月,李女士的父亲过世。近日在整理父亲遗物时,李女士发现父亲的手机里还有预存的90多元话费没有用完,就到天津移动营业厅要求办理退话费业务。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她,因为手机卡已经超过三个月没有使用,话费已经被冻结。如要退费,需要她携带其父亲的死亡证明和她的身份证办理,并且要先交30元话费,激活手机卡号,然后再交50元押金,一个月后,50元押金返还给李女士,但是手机卡里原有的90元话费和后交的30元话费,只能转移到另外一个移动的电话卡里,不能退还现金。
  因为家中没有人使用中国移动的号码,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将父亲手机卡中的余额转给了一位朋友。
  记者就电话卡余额不退的问题致电天津移动市场部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神州行用户中的余额不能以现金形式返还,是在用户购买手机卡时所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因此,双方应该按照协议规定执行。
  记者发现,不仅天津移动的手机卡停用后话费不能退还,还有一些地方的通讯运营商对停用的手机卡退费设置了种种门槛。
  天津联通客户服务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卡内余额不足50元,则无法办理停机退款业务。如果大于50元,在办理停机之后,就可以把卡里预存的话费取出,零头也可以取出。
  记者致电北京移动客服电话,服务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电话卡停用,北京移动全球通和动感地带用户的话费余额是可以现金形式退还的,但如果是神州行用户,余额不能以现金形式退还,只能转移到另外的中国移动手机卡内。“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神州行没有退款手续。这在用户购买手机卡时的用户协议书中已经说明了。”这位工作人员说。
  记者致电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申诉热线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需要先看清购买手机卡所签订的协议中有无对退还话费的相关约定,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则协商处理。
  北京正仁律师事务所刘国文律师向记者表示,虽然在消费者购买手机卡时,有余额不能以现金形式返还的约定,但是,这是一种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订立应该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既然全球通、动感地带用户的卡内余额能以现金形式返还,说明返还客户卡内余额不存在技术问题。消费者购买了电话卡,卡内余额部分并未享受到移动运营商的服务,却不能为消费者退费,显然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即使是当初在合同内约定了不能退还现金,这项条款也只是一种利用垄断地位制订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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