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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春节期间部分时段免收车辆通行费
作者:袁军宝


  本报济南讯 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出通知,山东省高速公路、普通路桥将在春节期间部分时段免收通行费,但超限20%以上货运车辆,仍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介绍,为方便人们春节出行,山东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010年2月12日20时起至2010年2月14日2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010年2月12日20时起至2010年2月16日2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在时间核定方面,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醒司机注意,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将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未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车道的时间为准。 (袁军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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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5 版:行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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