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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源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能
——访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周邦勇
作者:孙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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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燕明
  “提起新资源食品,很多消费者感到很陌生,但实际上它与普通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早已成为人类食品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例如,炒菜时由转基因大豆、玉米加工而成的食用油,有些饭店使用仙人掌、芦荟、蚂蚁、蝎子做成各种菜品,牛奶、酸奶新品中添加的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都属于新资源食品。”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周邦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何为新资源食品?卫生部颁布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对新资源食品作出了明确界定: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以前我国居民无食用习惯的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出来的食品原料,包括从动植物中分离、提取出来的对人体有一定作用的成分;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食物原有成分或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
  卫生部新资源食品专家评估委员会负责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工作。评估委员会由食品卫生、毒理、营养、微生物、工艺和化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根据以下资料和数据进行安全性评价:新资源食品来源、传统食用历史、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主要成分及含量、估计摄入量、用途和使用范围、毒理学;微生物产品的菌株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致病性或者毒力等资料及其他科学数据。
  有些人习惯将新资源食品和保健食品联系在一起,有部分保健食品的确是以新资源食品为原料加工而来,那么二者有何差异呢?周邦勇解释说,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新资源食品是指“在我国无食用习惯且符合食品基本属性的食品原料”,但并没有提到它有什么特殊的保健作用。而保健食品的定义是,“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就在于它能调节机体功能。《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新资源食品,不得宣称或者暗示其具有疗效及特定保健功能”,以区别药品和保健食品。
  卫生部对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以名单形式公告。根据不同新资源食品的特点,公告内容一般包括名称、种属、来源、生物学特征、采用工艺、主要成分、食用部位、使用量、使用范围、食用人群、禁忌人群、食用量和质量标准等内容,对微生物类同时公告菌株号。新资源食品并非一成不变,卫生部根据新资源食品使用情况,适时公布新资源食品转为普通食品的名单,把新资源食品划入普通食品之列。
  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要求,新资源食品对人体不得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的健康危害,但消费者在食用新资源食品时,要特别注意它的食用量和禁忌人群。例如,蛹虫草属于新资源食品,每人每天食用量不得超过2克,主要用于酒类、罐头、调味品、饮料等食品,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则不适宜食用,因为虫草可能引起儿童直接的吞咽障碍,还可能导致早熟。再如,在食品中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含有蒽醌类物质,可刺激大肠蠕动,能起到缓解便秘的效果,但每人每天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服用过量可能引起腹泻等症状,孕妇更应慎用,以免造成胎儿损伤或流产。
  周邦勇表示,新资源食品没有经过长期实践检验,又是直接入口的食品,安全问题尤为重要。有关部门须加大对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估的力度,从源头上确保新资源食品的安全性,并对生产和销售环节从严监管。消费者面对新概念、新功能的食品也应理性选购,完全弄明白后再出手,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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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3 版:食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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