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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途中谨防“心理陷阱”
明明白白消费是每个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最基本权利之一。在旅游业这个消费者投诉重灾区,一些不法经营者往往利用消费者心理上的各种弱点,大玩心理战术,设下种种陷阱,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粗心大意、轻信熟人、盲目猎奇、迷信、好面子等心理弱点,欺诈游客钱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本刊总结了消费者最容易忽视,又不易摆脱的一些旅游消费心理陷阱,提醒消费者遇上此类事件之时,提高警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邓曦涛 谢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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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图便宜:低价团等于低质团
  ●案例:2009年“五一”假期,消费者小李从报纸上看到某旅行社的广告,发现有些线路与其他同等旅游团相比价格低了近千元,还有赠送景点等优惠。不仅如此,该广告还称,在旅游的旺季也保证一人成行,款到就发团。看到此小李没有犹豫,赶紧交钱报名了。
  兴奋的小李原本以为货比三家捡到了个大便宜,可没想到出发后问题却接踵而至。出发时他才知道团费中不包在目的地的接送费用,要自己到车站指定地点与其他旅行团联系后出发。此外,入住的星级宾馆也变成了“准星级”宾馆。第二天开始游览,发现这是多个旅游团拼在一个车的团队,每个旅行团所交纳的费用都不一样,游览途中的团餐难吃不说分量也不足。最让小李气愤的是,所谓的赠送景点其实是一些根本不用买门票的免费公园,或是路过某个景点时导游在车上介绍一下,游览的大部分时间还是放在了需要再次掏钱的自费景点上。
  ●解析:一般来说,除非是淡季的优惠线路,其品质才有保证。而在旅游旺季,同样线路上价格比较低的团,其质量往往比较差。会出现拼团、转团、服务标准降低或自费景点过多等现象,如不了解情况,不少消费者便会因贪图价格上的便宜而上当。
  此外,许多号称“一人成行”、“日日出发”的团队多是散客拼团,由于是几家旅行社凑在一起收客,所以在价格和服务上会比较混乱。为节省成本,这种线路的组团社还会在景点、交通、住宿、就餐等方面降低标准。
  ●提醒:游客应明白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尽量不要选择此类低价亦低质的团队,在报名时仔细浏览合同与行程单,弄清是否标明为拼团,是否有大量景区标明为自费。在行程方面,如果出现“外观”、“远眺”、“车游”等字样,说明这些景点只是路过看一眼,而非下车游览。另外,标有“自费”的景点需要再付门票,旅行社通常会安排大量时间在自费景点游览,自愿不参加的游客只能在门外干等。如果游客遭遇行程单上没有注明的自费景点或拼团现象,可收集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旅行社赔偿。
新郎可不是白当的,快给钱吧!
盲目猎奇:进了“洞房”难脱身
  ●案例:在游玩过程中,旅行社往往会安排许多与游客互动的娱乐项目,这些娱乐项目本是为了增加旅行的趣味性,但一些景点却利用当地的某种风俗在互动项目中设下收费陷阱,欺诈游客钱财,从而非法获利。
  例如在西双版纳的一些所谓民俗风情村里,游客进入村寨以后就被迎入竹楼参观民居风俗,并且邀请青年男性游客参与到民俗的互动游戏中,少数民族所谓的抢亲游戏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婚礼办得热热闹闹,但送入洞房之后,扮作新娘的女工作人员就会索要“嫁妆”,并威胁不给钱就按照风俗将游客在村口的大树上倒挂三天。游客进了“洞房”出不来,只有忍痛掏钱把自己“赎”回来。
  ●解析: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游客的猎奇心理与不敢与当地人冲突的弱点,强拉游客参与各种捏造的民俗活动,蒙骗游客参与高价娱乐项目,甚至诱骗其进入色情场所,游客一旦落入陷阱便极难脱身。包括所谓的抢亲游戏在内,这些娱乐项目都隐藏着欺诈手段,类似的其他项目还有在草原骑马、在海岛乘坐快艇、在景点内免费做美容、在酒吧等娱乐场所消费等。这些地方往往首先以低价或者完全免费来吸引游客注意,再趁机将游客带到偏僻之处,威胁其掏出大笔脱身费用。
  ●提醒:游客在参与各种娱乐项目之前,一定要确认组织活动的商家是否有正规执照,切勿由于自己的盲目猎奇心理,对其放松了应有的警惕。此外,还应抵制不健康和庸俗低级的娱乐活动,以免上当受骗,蒙受钱财损失。
忽视细节:赠送的保险是空头支票
  ●案例:北京消费者小刘参加一个旅行团到西南地区旅游,因为天降大雨后坡陡路滑,小刘因贪图美景四处拍照,不慎摔下水沟并住院。小刘想起旅行社曾承诺了多项优惠,其中就有赠送保险一项,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的最终答复是他无法得到赔付,因为旅行社赠送的是旅行社责任险,除非能够证明小刘摔伤是旅行社的过错或者小刘本身没有责任,否则不予赔付。小刘的情况属于不听劝阻偏离主要道路拍照并摔伤,这并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解析:旅行社为招徕游客,常常在文字上玩花样,许多所谓的优惠和赠送都是空头支票。不少旅行社都在促销广告中打出赠送10万元保险的字样,事实上这10万元保险是旅行社责任险,而这一保险是国家规定旅行社必须要购买的旅游企业的责任险,并不是旅游意外险,只有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提醒、全程陪同、降低风险等义务的情况下游客受伤,才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而且保额只有10万元,在出现重大事故时,这种赔偿只是杯水车薪。
  ●提醒:游客对旅行社的各种承诺应追根究底,尤其对事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项更不可忽略细节。在签合同时要看清其中赠送保险的详细内容并了解赔偿要求。由于有些旅游景点处于高危地区,或在游览过程中有些项目存在着安全隐患,比如登山、漂流等,因此,旅游意外险对游客来说是尤为重要的。一些旅行社会在优惠时向游客赠送旅游意外险,如果没有赠送,也建议游客自行购买一份。一份旅游意外险的价格仅为10元,它可以保证游客在出游时出现安全事故后能真正得到赔付。
祈福许愿:求神拜佛遭遇高价香
  ●案例:游客段小姐前往某佛教名山旅游,路上导游介绍说此地正在举行开光大典,游客可以前往免费开平安光。当游客们一起进入寺庙观赏之后,有寺庙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大师发下宏愿,要寻找999个有缘人,有缘人可以在签名簿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获得大师诵经念佛,消灾免难的祝福。段小姐一行签上名字之后被带到旁边的小屋中,工作人员开始要求游客上香祈福,结果一把看似普通的香要价就是999元,如果不请香也可以,可以选择为家人购买开平安光的佛像坠子,而且必须全家都请,每个佛像坠子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解析: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游客求吉利、求平安的心理,聚集社会闲散人员假扮宗教人士,在宗教圣地开设寺庙、道观、法事场所,引诱游客烧香拜佛、求神问卜,这些地方实际上是充满铜臭的敛财场所。他们往往打着某某协会的招牌,与旅行社人员串通一气,用开光、祈福、求财、求子、求婚姻等名目向游客收取钱财,利用游客求个吉利的善意迷信心理,向游客兜售护身符等物品,而这些物品的价格大都由寺庙自行制定,毫无依据可寻,并且质量很差。由于其编造的故事往往都能切中游客“要害”,便使游客左右为难。最后,大部分游客只有破财免灾,不法分子也从中获取了相当可观的暴利。
  ●提醒:国家有关部门对强拉或诱导游客花高价烧香的行为持严厉打击态度,严格管理宗教活动的地点和内容。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多次呼吁文明烧香,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五台山、普陀山、九华山、峨眉山等著名宗教场所都严格防火安全规范,防范烧高价香、卜卦算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发生。
  游客在旅途中如遇宗教景点,在进香膜拜时也不能放松警惕。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了人们求平安、祈福的心理,编造一些符合大众需求,又听上去比较打动人的故事。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有两个,一是绕着圈子向游客兜售高价物品;二是,试探游客的隐私,从而寻找机会诈取钱财。因此,在出游时需要游客有较强的辨析能力,不要轻易听信寺庙人员的花言巧语,也不要透露自己的详细情况或个人隐私,避免让不法之人有可乘之机。
贸然轻信:“老乡店”专宰老乡
  ●案例:游客陈先生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北京旅游团,由北京某地接旅行社负责接待。地陪刘某带团队参观景点之余,让游客在北京郊区一个珠宝玉石城休息。陈先生在欣赏玉石的时候,偶然认识了珠宝玉石城的老板,交流之后发现二人是同一个省市的老乡,于是在老乡的热情推荐并提供优惠的情形下,以2000元的成本价购买了两件缅甸玉器。但当陈先生将玉器送到金银珠宝首饰检测中心鉴定后,发现该玉器是经过漂白填充、染色的翡翠处理品。陈先生立即向旅游质监所投诉,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后经旅行社与地接社交涉后向其退还了全部购物款。
  ●解析:旅游购物是旅游投诉的焦点之一,按照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旅游合同文本及有关规定,游客买到假货后组团旅行社应该承担先行赔付的责任。从案情来看,陈先生出具了旅游合同、团款发票、珠宝玉石城的收据,金银珠宝首饰检测中心的鉴定书等证据,可以充分证明是地陪刘某在游览过程中擅自增加购物项目,因此旅行社应承担全部责任。
  ●提醒:“老乡店”是旅游购物陷阱中常见的伎俩,游客遇到熟人、老乡之后会放松心理警惕。一般购物店与导游会事先串通,掌握游客的籍贯、收入、爱好等私人信息,然后在游客购物的时候让通晓某地方言的店员扮演老板,用乡音与乡情打消游客的疑虑,诱其购买质次价高的产品。除了珠宝玉石店之外,还有药店、茶叶店、丝绸店、土特产店等多种购物店都通行这种骗局。例如丝绸店一般先给游客看服装表演或者蚕茧加工过程,吹嘘蚕丝制品对人身体的好处,其实这种购物店的商品中蚕丝含量极低,而卖的却是市场上优质蚕丝产品的价格。因此提醒游客,切勿因为遇到老乡就对购物店放松了警惕,购物后要妥善保管购物发票等相关证据,如遇到假冒伪劣或价质不符的产品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
好面子:餐馆宰人花招多
  ●案例:消费者王先生与单位一行人前往某地旅游,想要与朋友一起品尝特色菜,在出租车司机的推荐下来到某处高档餐馆。上菜之后才发现,虽然餐馆看上去档次很高,但其推出的所谓当地特色菜其实就是家常菜,“阳春白雪”是“青椒炒土豆丝”,“翠柳啼红”是“红椒炒油菜”,吹嘘的特色海鲜烧烤也让人吃不出海鲜的美味。最终结账价格不菲不说,还得摊上包间费、服务费等各种莫名其妙的费用,王先生碍于面子,只有忍痛买单。
  ●解析:在国内许多旅游目的地都有出租车司机充当餐馆“菜托”的现象,这些出租车司机拉游客前往指定餐厅就餐便可获得高额提成,由于这种外快成为了出租车司机灰色收入来源之一,因此此类现象屡禁不止,也给旅游目的地带来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
  ●提醒:游客在出游前或到达后,应尽量了解当地特色菜的特点以及餐厅情况,切勿轻信出租车司机的推荐,因为许多“菜托”会在途中对游客进行询问,一旦被其找到可利用的地方,这些司机就会顺着游客的需求进行诱说,最终将其带到有回扣的餐厅。另一方面游客也应该放下好面子的心态,通过正规渠道对当地的民俗和饮食进行了解或虚心听取当地人的建议。切不可因为好面子而不懂装懂,被餐厅花哨的菜名和华丽的装修所蒙蔽。另外,在出游前,游客还应掌握一些基本的餐饮知识,例如死鱼有土腥味、肉发黏、鱼眼下陷等。为避免餐厅掉包,游客在挑鱼的时候,应让服务员当面将鱼处理后再送入后厨。在一些海鲜产品丰富的旅游目的地就餐时要注意,现点现做的海鲜产品很容易被餐厅换掉,游客对这方面要特别留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对选好的海鲜产品作一个难以模仿的标志,确保其不被替换。对没有明确标价的菜品,或餐前赠送的餐巾、小菜、茶水等要向服务员详细询问。游客如遇强收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情况,可凭发票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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