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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等在天津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将消费知识和服务送到农民家门口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在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联手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天津市工商局、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以及多家检测机构、企业,于3月13日在天津市武清区举办了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是中消协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加强服务“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农村消费维权的具体行动。中消协组织广大家电、农资、农机等行业企业深入农村,检查用电安全、提供家电维修、开展农技服务,把服务农村消费者活动贯穿到全年,推广到全国,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在活动仪式上讲话指出,2007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果断措施,相继实施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拉动内需、扩大消费、促进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提振了国内消费需求,使得我国经济率先企稳回升,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从中得到了实惠。同时,应当看到,我国经济面临的发展环境还很复杂,消费、投资、出口“三驾马车”的结构性调整还将继续,居民消费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消费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因此,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和谐稳定。
  杨红灿希望全国各地消协组织一定要更加重视做好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培养农村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一定要更加重视做好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提振农民消费信心,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服务民生利益和经济发展。一定要更加重视做好消费争议调解工作,改进工作方式,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消费领域中的涉农纠纷,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服务消费和谐和社会稳定。
  在活动现场记者看到,除了消协工作人员热情为农民兄弟解答维权难题、介绍维权知识外,中国家电协会和各专业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还纷纷为农民兄弟们介绍“家电下乡”相关政策以及选购、使用家电的相关知识,有的企业工作人员还现场为当地群众送来的家电进行了检修(活动现场详细报道详见今日本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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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3·15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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