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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就业难过性别门槛
“两会”代表呼吁完善促进女性就业政策法规
作者:李卫芹


    ■本报记者 李卫芹
  在今年的“两会”上,大学生就业难再次成为“两会”代表和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针对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一些代表委员直指性别门槛使得女大学生就业陷入越来越难的境地。
  因找工作屡屡碰壁的北京工商大学女毕业生小陈告诉记者,她们班的就业率男生明显高于女生。一些学习成绩优秀和能力突出的女同学找工作也屡屡失败,有的虽然找到了,但收入明显低很多。
  据全国妇联去年9月发布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女大学生求职时,明显感受到性别歧视。近日,国内大学生就业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麦可思研究院完成了一项针对女大学生就业的专项调查,该调查显示,2010届女大学生就业签约率为21%,而男大学生为29.5%,女大学生的就业率比男大学生低8.5%。女性就业起始工资也低,在同样工作能力下,男同事更容易得到加薪和提职的机会。在招聘时有些单位甚至明确说“不招女性”。
  有代表委员指出,女大学生找工作时明显存在性别门槛,这样的情况如果在有些国家会马上被起诉,但在我国则没有法律政策上的保障。许多“两会”代表委员指出,女大学生就业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就业难的原因很多,首先是中国就业总体形势严峻,这是大背景。其次,传统的社会分工模式和落后的性别观念影响着女性的就业发展。另外,劳动力供需总量失衡,产业结构失衡,欠发达的第三产业不能给新生劳动力包括女大学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
  针对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一些代表在提案中提出,应完善促进女性就业的政策法规。制定促进平等就业的政策法规,明确界定“就业性别歧视”的定义、范围、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改革女职工生育与哺乳期的工资支付方式,平衡用人单位的成本负担;建议设立社会统筹生育基金,女性休产假时期的工资以及生育费用由社会统筹生育基金、生育保险发放;政府需要制定优惠政策,以扶持女大学生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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