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帅
在当前,药价虚高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如何治药价也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有专家就指出,基本药物制度因为指导价制定高于成本价,不但没达到降低药价的效果,反而给地方医改降低药价造成难度。比如,前不久在上海,有人就发现,同一厂家生产、同一家医院使用的一种1500单位的破伤风针剂,半年内从1.8元一支涨到36.5元,暴涨20倍。这一种药品属于基本药物品种。面对来源于公众的质疑,医院说药企定价如此,药企说经过物价局审核,物价局说符合发改委文件。球踢到上海市发改委,最后的说法是涨价确实符合规定,是因为企业改换生产线提高了工艺成本。
其实,政府管理部门也出台过一些针对性措施。当前一种流行的做法是,由政府统一公布基本药物最高零售指导价格,这一种指导价格甚至要求要印制在一些药物的包装外盒上。笔者的疑惑在于,药价虚高从来都是以合法的面目与公开的途径出现,这样的做法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公众凭借什么办法,从一个数字里,来判断药品价格是否虚高?他们最多只是笼统地感受到,药品很贵。笔者认为,一种很可行的办法是,在基本药物的流通上,政府部门应该公布药品的生产成本,使之公开透明,甚至同样可以将之印制在药品外盒上。成本透明了,又有了统一的零售指导价,药价虚高就很难逃脱公众的监督。
不要说这样的办法会侵及企业的生产机密。在基本药物的生产上,本来就是一种由政府部门统一指定少数几家医药企业进行生产,在销售渠道上,又有卫生政策明令要求大多数医疗机构必须配置和使用这些药物。在这种背景下,这些药品的生产成本、流通成本、社会成本都不应该再是一个谜。也只有让成本开始真正公开透明起来,才能保证基本药物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质优价廉,令老百姓满意。
当一种药品成本是透明的,有了一种判断标准的时候,药价还能虚高到10倍乃至数十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