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讯(陈会君记者李洪涛)近日,吉林省临江市工商局举报中心受理了一起涉及家电下乡的案件,一商家用翻新的废旧电视假冒下乡产品销售给农民。接到举报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动,对此事立案查处。
据临江市工商局局长王俊德介绍,2009年12月,临江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市六道沟镇进行了检查,发现确实有一商家销售的7台金星牌彩电价格远低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销售标签显示,这7台彩电均为沈阳的企业生产,且强制认证标志齐全。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店店主根本无法提供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名单,也无法提供进货手续。与彩电标注地工商部门联系查询发现,彩电上标注的厂名及3C标志均系伪造。在事实面前,店主承认这7台彩电是从旧货市场购得的翻新废旧电视,截至被查时止,已售出1台。临江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将7台假冒产品全部没收,并处罚款2500元。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时一定要仔细查验相关凭证,这样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产品来源不明、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也防止遭遇翻新家电,产品质量没有保证,引发漏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