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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搭售 价外加价
浙江 五类违法行为藏身4S店
作者:郑铁峰 吕律


    ■本报记者 郑铁峰 通讯员 吕 律
  近日,浙江省工商局就3月中旬启动的“全省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近一个月以来的整治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主要发现全省汽车4S店存在强制搭售、价外加价、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和配件配料不合格等五类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共立案92件,总案值达860万余元。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丰田公司直供的汽车配件存在无产品合格证、无检测报告等问题,并已立案调查。
  据介绍,3月14日以来,浙江各级工商机关全面部署开展了汽车销售服务业专项整治行动,相继对汽车销售主体资质、汽车配件质量和汽车销售及维修行为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4305人次,检查汽车经营户1752家,检测汽车配件119批次。通过近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工商部门发现汽车销售服务领域存在的一些违法行为,主要是:强制搭售,一些4S店滥用卖方市场优势,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汽车附件(如导航仪、倒车雷达等)或者强制消费者接受装饰服务等行为。价外加价,少数4S店利用车型紧俏、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在厂家明示价格外,要求消费者额外再支付费用,有的价外加价高达一两万元之多,且不给任何凭据。商业贿赂,个别4S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的返利、好处费,涉嫌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部分销售代表在向客户介绍过程中汽车功能、油耗作夸大虚假的说明,误导消费者。配件配料不合格,检查发现有些4S店在维修过程中,为维修的汽车提供不合格的空调氟利昂。
  截至目前,浙江省各级工商部门已立案调查汽车销售服务领域违法案件92件,其中涉嫌强制搭售37起、商业贿赂38起、无照经营2起、假冒商标配件3起,总案值达860万余元。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次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工商部门下一步将在加快查办案件的基础上,本着规范为主,助动发展、有效监管、推进行业自律的原则,重点强化以下六方面措施:
  全面推行商品准入制度;
  开展汽车零配件质量监测;
  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建立健全汽车4S店信用监管体系;
  强化汽车销售服务合同规范;
  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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