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 为进一步推进经营者自律机制建设,有效降低消费投诉数量,增强消费争议处理实效,浙江省丽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并实施了消费维权约谈制度。
据介绍,消费维权约谈制度是消保委与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数量大、具有特殊类型的经营者进行沟通交流,指导经营者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自律机制。消费者投诉数量较大的、群体性投诉的、阶段性投诉数量变化大的、消费者投诉具有典型特征、富有代表性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的经营者,均是约谈对象。约谈的主要内容是听取约谈对象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和有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制度建设等自律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介绍,共同分析投诉数量多、调解难的内外部因素,商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和落实长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浙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