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王春胜 韩爱珍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青州市消费者协会何官分会成功调解一起涉农纠纷,为25位村民挽回了经济损失。
据了解,3月29日,青州市何官镇张高村王某、李马村张某等25位村民陆续到青州市消协何官分会投诉,称他们于2009年12月初从该市某农资超市何官连锁店,以每袋58-60元不等的价格,购进东营某肥料公司生产的有机肥264袋。将有机肥使用到胡萝卜地里后,出现了胡萝卜苗断垄、不齐等现象,影响了产量,要求经销商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消协人员受理投诉后,马上组成由消协何官分会、何官镇政府、该农资超市参与的联合调查小组,共同到现场调查,确认村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调查中,经销商出示了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书,证明其所销售的有机肥没有质量问题。经调解,双方代表达成了一致意见,经销商按照村民购买该有机肥袋数,每袋补偿现金150-170元,共计支付补偿款438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