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翔
一种名为芦笋片的药品,出厂时每盒价格为15.5元,经过诸多环节卖到患者手中时,价格涨到了213元,利润达1300%。湖南省湘雅二医院“暴利药”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但记者在湘雅二医院采访时,医院的工作人员都大呼“冤枉”。“我们希望媒体好好剖析一下此事,干脆把整个利益链条全部揭开,看药品的暴利到底被谁拿走了!”湘雅二医院医务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晋东对记者说(据5月19日《法制日报》报道)。
1300%的利润,确实是近乎抢劫的暴利,令人义愤填膺。但根据湘雅二医院新闻发言人的介绍,芦笋片是通过政府部门指定的一家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医院只是在采购价每盒185.22元的基础上上浮15%销售给患者。也就是说,医院的利润为每盒27.78元,这在芦笋片最终售价和出厂价之间197.5元的价差中,显然是很小的一部分,而且,药品加价15%销售是现行“以药养医”体制下合乎规定的行为。因此,把“暴利药”的出现归咎于医院工作人员是不妥当的,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自由流动会使各行业的利润率趋于平均,暴利的出现只能意味着反常,暗示着扭曲市场行为的存在。面对芦笋片1300%的暴利,我们不必纠缠于谁是暴利的攫取者——由于众多环节的存在,总合的暴利也许已经被瓜分切割成不同环节的正常利润,而是应该探讨,药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哪些不必要的环节,这些环节因何存在,又是通过怎样不合理的运作方式,一步步推高了药价,导致了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暴利药”的出现。只有对现行药品产销制度进行全面审视检讨,及时修补缺漏,才能避免按下葫芦起来瓢,今天查处了芦笋片,明天又有新的“暴利药”被曝光。
利润达1300%的芦笋片,也暴露出政府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当初各地实行药品统一招投标,是为了减少中间环节,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降低药品价格。可记者调查发现,全国很多地方芦笋片的集中采购指导价格都差不多,最低为133元一盒,也就是出厂价的8倍。这种离谱的指导价非但起不到降低药价的作用,反而是在为暴利的存在进行遮掩。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何通过制度规范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是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反思的问题。
“暴利药”的出现,是当前部分药品价格畸高、百姓医疗负担沉重的一个缩影。这一现象出现在药品市场,是市场交易各方合力推动的结果,但追根溯源,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难辞其咎。如果能通过“暴利药”内幕的进一步曝光,推动相关部门堵住制度漏洞,消除腐败因素的干扰,提高监管效率,则药品市场就能早日回归常态,让千夫所指的“暴利药”再无存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