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连锁企业大胖涮锅维护商标权
作者:翟永刚 李建


  本报讯(翟永刚 记者李建)近日,连锁企业大胖涮锅在河北省行唐县工商局帮助下,有效维护了其作为连锁企业的商标权益。
  据大胖涮锅中南区域管理人员举报,位于河北省行唐县的某涮锅城从去年开始已不再按照大胖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要求进货,并交纳加盟费,但仍在使用“大胖涮锅”注册商标标识。按照双方协议规定,加盟企业不接受“大胖”总公司统一管理,不交纳加盟费,其加盟连锁资格应予取消。行唐县工商局调查后,责令该涮锅城立即停止使用“大胖涮锅”的注册商标标识,并给予相应处罚。
  据介绍,连锁加盟经营企业由连锁企业统一管理,同时每年或按照约定时间定期向连锁企业交纳加盟费。一些经营者在经营一段时期以后,以种种原因不交纳加盟费,同时不再接受连锁企业统一管理,已成为连锁企业遇到的新问题。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4 版:品牌保护】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连锁企业大胖涮锅维护商标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