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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村消费者可直接享受家电下乡补贴
作者:冯铁飞


  本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今后,山西省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再也不用自己去相关部门领取家电下乡补贴了,只需带身份证和户口簿,支付下乡家电售价的87%,即可将产品搬回家。这是记者近日从山西省家电下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山西省商务厅家电下乡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山西省自2009年2月份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截至今年5月5日,全省累计销售冰箱33.9万台、彩电23.6万台、手机3526部、洗衣机18.5万台、电脑12.5万台、空调5.32万台、热水器5.1万台、微波炉8873台、电滋炉1.6万台,合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1.8万台,销售额达21.32亿元,兑付率达87%。但是,从全国家电下乡总体工作来看,山西省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
  为了提高山西省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山西省政府出台了销售商代办申领、先行垫付,县级财政统一定点兑付的财政补贴方式,该政策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同时,山西还将加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商的准入管理工作和销售商与财政部门签订资金垫付合同的管理工作,销售商硬件设施不达要求和出现过骗补等问题的,将被取消资格;销售商每月25日前到县级兑付点领取垫付资金;根据销售商规模大小收取5000元—3万元不等的保证金,建立销售商保证金制度。
  山西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山西省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级财政部门的管理,严格考核奖励兑现,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兑现率,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不断加大对后进单位的鞭策,以确保中央制定的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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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家电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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