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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调整汽油、天然气价格
天然气价格双轨制6月1日起取消
要求各地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降低生活水平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已经延续近30年的天然气价格双轨制自6月1日起取消。5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上述消息,同时发出通知,从6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30元和220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提价幅度为24.9%。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对天然气实行计划内、计划外两种价格,允许计划外气量高价销售。2005年,国家曾考虑取消天然气价格双轨制,但鉴于当时计划内、外气价差距较大,一步取消存在困难,在当年推出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时,将计划内气量和部分计划外气量统一归并为一档气,其余为二档气,实行不同的价格。归并后,一档气量占全部气量的85%以上。此次国家决定对仍然存在一档、二档气价的大港、辽河、中原3个油气田价格进行并轨,彻底取消价格双轨制,以进一步简化价格管理。并轨后,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允许的浮动幅度统一确定为上浮10%、下浮不限,即允许供需双方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格上浮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赋予供需双方更大的定价自主权。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进一步扩大价格浮动幅度,不仅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且在能源市场供应比较宽松的情况下,天然气供应企业可以更多地让利于消费者。
  该负责人还表示,根据中国城市燃气协会调查数据,全国平均每户家庭每月炊事用气约为20立方米。如果按照城市燃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相应提高0.23元测算,影响城市居民每户每月增支4.6元左右。国家发改委已经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对于居民用气价格调整,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听证,统筹安排对困难群体的各项补助,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降低生活水平。
  该通知还要求,各地原则上按照与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保持车用气的合理比价。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车用天然气价格明显偏低,普遍不到汽油零售价格的一半,二者比价关系严重扭曲。以1.6升排量车为例,百公里耗油8升左右,耗气8立方米左右,按全国93号汽油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每升6.5元、车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9元估算,百公里用油支出52元左右,用气支出仅为23元左右。为合理配置油气资源,引导车用天然气适度消费,此次对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汽油最高零售价比价作出了上述调整。
  通知要求,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各地要妥善处理气价调整对出租车运营成本增支的影响。已经建立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的地方,可适当疏导出租车运价;没有建立联动机制的地方,可以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提高对出租车行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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