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余涛
经济适用房本来是政府为了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而出台的举措,但是,在陕西眉县城市美景经济适用房项目却成了当地官员的福利房。
日前,记者在陕西眉县采访时了解到,地处该县美阳路东段黄金地段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城市美景,首期共610套房屋,有409套卖给眉县县委、县政府下属部门人员,其中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占到七成。
据记者了解,2008年,眉县政府制定了《眉县经济适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县城建局规划征用了208亩地建设经济适用房,用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为了杜绝暗箱操作,眉县城建局为此下发了《关于城市美景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的通知》[眉建发(2010)30号文件]。该通知规定,申请人报名后,必须经所在乡镇(或部门)初审、公示、县住房保障中心审查等程序。这在整个县城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许多低收入家庭对自己能买到经济适用房寄予了厚望。
然而城市美景首批购房名单公示后,人们发现,城市美景小区首期610套经济适用房,有409套卖给了眉县县委、县政府下属部门人员,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占到了七成,并且不乏一些部门的一把手。据记者了解,城市美景的价格比同地段商品房均价每平方米便宜500元左右。
记者从眉县城建局有关材料中看到,城市美景经济适用房有的户型面积竟高达135.4平方米,远远超过标准,这引起当地群众的普遍质疑和不满。按照《陕西省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套型和建筑面积应在60至80平方米之间,销售对象为中低收入家庭,不得向单位成批销售。
该县宣传部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眉县是“县贫民富”,普通群众的收入往往高于公务员,因此县委、县政府机关人员购买经济适用房符合要求。
记者从宝鸡统计网上看到,眉县城镇居民每年可支配收入为16439元。而记者实际了解到,眉县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年收入通常在3万元以上。有知情人向记者爆料称,在已购买城市美景的机关人员中,有上百名购房者可能属于重复购房。
在眉县城建局,记者要求查看城市美景项目的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工程许可证,该局办公室陈主任对记者说“都没有”。该局一位局长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正在去宝鸡市的路上,随后会有文字材料发给记者。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没收到该局发来的只言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