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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网民已超1.26亿人
作者:龙昊


      本报讯 近日发布的《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09—2010)》显示,家长对互联网的了解能否满足孩子的需求,已成为影响家长正确引导孩子上网的关键,据调查,中国未成年网民已超过1.26亿人。
  中国社科杂志社理论前沿研究中心主任、本次调查课题组负责人沈杰表示,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同时,有一个特点,即未成年人是网民中的主体。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提供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3.84亿人。
  沈杰表示,通过3年的调查,得出一些宏观层面的结论。未成年人的网络普及程度较高,但使用频率不很高。未成年人中,八成多人使用过或正在使用互联网。在使用频度上,大约一周上一次网的比例最大。“家里”是未成年人上网最主要的场所。另外,未成年人低龄者相对更多地使用网络。总体上来看,初中生上网的频度和上网时间长度均高于高中生。
  数据分析表明。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目的表现出较大差异。求知或学习是未成年人上网很重要的目的,但是初中生出于这个目的的比例要高于高中生,女生的比例高于男生。在日常生活作为上网目的方面,高中生的比例较高于初中生。把社交作为上网目的方面,高中生的比例高于初中生,女生的比例高于男生。沈杰称,未成年人对互联网功能运用上有几点非常突出。首先,用于学习和交流是未成年人上网最主要的目的,表明在未成年人这个年龄段由于升学的压力、家庭的要求,用于学习和交流是最突出的功能表现,也表明学习的需求和求知的需求是最主要的需求。其次,绝大部分未成年人上网聊天,但聊天的频率和时间的长度有差异,这表明在求知、上学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交流的需求和沟通的需求也是非常主要的需求。再其次,多数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且偏爱于休闲型娱乐,表明休闲娱乐的需求是主要的需求类型。而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主页或博客的潮流初显,表明表达的需求和参与的需求开始出现。
  据悉,本次调查报告是在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国务院新闻办、教育部等单位指导下,在2009年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系列调查基础上,由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联合青少年及互联网等方面的相关专家共同编写的。 (龙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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