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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不仅要管还要有罚
作者:桑雪骐


    ■桑雪骐
  家电下乡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政策不断推进,让企业受益,更让农村消费者受惠。但是在这其中,我们也不无遗憾地听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不断有知名企业在抽查中被曝光。笔者认为,在家电下乡工作中,不仅需要加强监督,更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制定严厉的罚则。
  前不久,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的家电下乡洗衣机比较试验结果中,合肥三洋和杭州松下的两款产品登上了“黑榜”,分别是在用水量和耗电量方面超标。随后,陕西省商务厅发布了关于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家电下乡产品问题的通报。3月份以来,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长安区代理商在中标机型让利销售活动中,将原属免费的8个配件向下级代理商发货销售,导致镇(乡)网点将属于中标产品之内的免费配件向农村消费者收费销售。而在此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公布的2009年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抽查结果显示,7种不合格产品名单中,竟然有4种是家电下乡产品,其中不乏苏州三星、宁波韩电、中山威力等知名企业。
  自家电下乡政策推出以来,我们看到,政府将监督网织得越来越密。问题的曝光也正说明了监督工作的成效。但是,对于这些违规的企业及其行为,笔者除了在陕西省商务厅的通报中看到了对于皇明违规行为的处罚外,对于其他问题,至今尚未见到有企业为此受到处罚。而且对于皇明的实质性处罚也仅仅是长安区代理商利华太阳能销售部停业整顿一个月,10日内将收取的免费配件费用退返购机消费者,取消皇明太阳能2010年度下乡产品网络扶持资金的资格。
  据了解,在香港,一旦发现售假,政府可以处罚到企业破产为止,这个严厉的高违规成本构筑了香港无假货的市场。因此,在诚信机制尚不完善的今天,仅仅呼吁企业珍惜政策所给予的机会、加强自律是不够的,仅仅通过对问题产品进行曝光,从而借助舆论监督的力量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也是不太可能的。笔者认为,违规成本低是部分知名企业甘冒“千夫所指”的风险一再登上黑榜的重要原因。
  监管二字,不仅仅是监督,更重要的还在于管理,也即所谓的奖惩分明。不仅仅是在家电下乡的推进过程中,事实上,在整个市场的建设中,政府相关部门均应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市场诚信机制的建立,并依靠法律发挥诚信机制的制约效力,加大违规成本,使违规者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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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家电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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