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食品两大领域实施召回制之后,我国家用电器召回制终于迎来曙光。7月1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起草的《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结束。
一些细心的消费者查阅了《征求意见稿》之后认为,“家电产品”的定义含糊不清,如果单从字面理解,台式电脑,甚至笔记本电脑也应包含在内。果真如此,数码产品的召回也随之取得了部分突破?《征求意见稿》对家用电器产品如此定义:是指提供给消费者供其家用或类似环境使用的,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装置等产品。根据这个定义,使用电流工作的家用台式电脑也可划入家用电器范畴。而个人笔记本电脑既可以使用电流,也可以使用电池,应可划归家用电器。部分摄像机、数码相机产品也同样如此。
作为消费者来说,当然希望《征求意见稿》把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以及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也囊括在内。理由很简单,这些通常被人们看成与传统家用电器不同的数码产品,近年来引发的产品质量缺陷纠纷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今年3·15期间爆发的“惠普质量门”事件就是非常典型的、极具代表性的例子。
电脑、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手机等数码产品的普及面越来越广,且这些数码产品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但是围绕数码产品展开的市场质量抽查却少之又少。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抱团针对某些数码产品展开的群体投诉却屡见不鲜。质量不稳定、维修价格高,甚至产生维修价格与实际价值倒挂的现象,消费者对数码产品怨言颇多,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远远超过家用电器产品。
需要引起人们重视的是,家用电器寿命动辄10年,甚至数十年,而数码产品很短命,一些数码产品往往使用不到两年,就因为种种原因被迫更新换代,这与全社会积极倡导的绿色消费、低碳生活格格不入。如果数码产品强制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就能积极遏制数码产品厂商只顾抢占市场不顾产品质量的片面做法。
综合来看,相比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家用电器产品,数码产品市场欺诈行为更多,数码产品质量监控乏力,健康、安全、环保的噱头很多,相当一部分数码产品企业诚信不足、自律性较差。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给数码产品厂商提出更高的要求,迫使他们重视自己的产品质量,消费者的利益将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征求意见稿》究竟能否涵盖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权威部门没有给出说法。普通消费者热切希望我国实施召回制的产品范围能够进一步明确扩展到数码产品,毕竟更新速度快、质量纠纷多的数码产品也亟须实施召回制。 (张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