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 近日,湖南省下发了《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程》,明确要求学校应强化“依法治校”理念,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切实做好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程》明确规定,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规程》还要求学校应聘请政法系统的工作人员任学校兼职教师,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指导、协助学校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规程》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赵文明 阮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