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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中心无资质为人整形
北京市一消费者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整形手术费并索赔20万元
作者:王蕾蕾 郑梦超


  本报讯(王蕾蕾 记者郑梦超)北京市消费者阎小姐在一次美容过程中,经某美发中心推销,对其下巴、额部和鼻部进行了整形填充手术,术后感到严重不适。为此,阎小姐将该美发中心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乔女士、实际经营者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整形手术费1.8万余元及赔偿各项损失20万元。8月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阎小姐诉称,今年1月至3月间,她在丰台区某美发中心处花1.8万余元,接受了该美发中心为其进行的下巴、额部和鼻部整形填充手术。该美发中心先后30多次在阎小姐的下巴、额部和鼻部注射一种叫“爱贝尔(A-BEL)”的隆鼻塑形药物。事后阎小姐了解到,该药物未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
  术后不久,阎小姐感觉面部不适,出现局部肿胀且疼痛剧烈。今年4月,阎小姐前往医院接受治疗,被诊断为“额部、鼻部注射填充手术后感染”,花费医疗费数万元。目前,阎小姐的病情已得到初步控制,但医生建议她在半年后待病情稳定,再做畸形修复手术。
  阎小姐认为,该美发中心无相关整形美容资质,为她实施整形手术属超范围经营,且使用假冒伪劣药物,使得她面部严重毁容,这给她及家人造成了较大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失。为此,阎小姐将对方起诉至法院。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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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法制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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