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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部分民办院校招生广告:怎一个乱字了得
作者:李沛昕 周余涛


    ■李沛昕本报记者 周余涛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加强对民办院校招生广告的审查和管理,要求民办普通高校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禁止在招生广告中夸大或背离事实。眼下又是一年一度的高考录取季节,但记者调查发现,在民办高校大省的所在地——陕西,不少媒体上都能看到铺天盖地的招生宣传广告,让人目不暇接,有的令考生和家长眼花缭乱、难辨真假。
招生广告多处违规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通知明确要求,未经批准,各民办院校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校应将非学历教育招生与学历教育招生分开进行宣传,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专升本”“3+1”“2+2”等模糊、误导性招生宣传。不得有承诺性语言,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等。
  但是,记者看到,一些招生广告还是违背了通知的要求,如西安欧亚学院在《××晚报》的宣传广告中称自己的“非常2+2”“双证教育”凸显教育特色,被不少高教领域人士誉为“对传统自学考试模式的一次颠覆”,并承诺“为学生前途负责。”有的还在广告宣传中直接使用了“最”字,如:西安翻译学院的“丁祖诒被评为最受美国高校尊敬的中国民办大学校长”“西安翻译学院被评为最值得研究的中国首家民办大学”;西安外事学院是“一所始终站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最前沿的大学”等等。
  此外,按照通知要求,各民办院校必须使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校名称,严禁专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擅自改变办学层次或缩写学校名称。但是为了在招生大战中抢得生源,一些民办院校还是私自改名,在招生宣传册上公然将职业学院中的“职业”二字取掉,或直接将学院升级为“大学”,如西京职业学院在近几年招生中,一直用“西京大学”;西安思源职业学院被写成西安思源学院;西安三资职业学院写成了西安三资学院;西安华西专修学院写成了西安华西大学等,颇具迷惑性。
  西安市某大厦物业办的韩女士说:“这些广告令人不可信。我姐的孩子过去上学时就报考了西安翻译学院,后因看了广告,便改变了主意,上了一所旅游学校。”
  西安第四军医大学的范先生则告诉记者:“看到这样的广告,我觉得很有视觉冲击力,但假如我作为父母,是不敢送自己的孩子去这样的学校的。‘酒香不怕巷子深’,学校的好坏是靠口碑竖立起来的,而不是靠广告。”
  西安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国琪说:“我不太看这些广告,我也不相信这些广告,如果把广告宣传的钱用在教学上可能效果会更好。”
招生广告亟待整治
  对于学校,尤其是民办院校的招生广告宣传,还未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所以才会有人钻空子,出现虚假、不实的广告宣传。西安市一位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新的广告法还正在修改,旧的广告法仍在执行。旧广告法重点强调了对药品、保健品、食品等产品的定性和处理。现在的这种招生广告则介于新闻和广告之间,不好定性。但是只要有消费者投诉,我们就会严肃调查处理。”
  针对民办院校广告宣传中出现的问题,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民办高等学校和独立院校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在发布前要到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办理备案手续,未经备案的招生广告和简章,一律不得发布。未经批准,各校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陕西省教育厅还将把各校备案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在省教育厅的门户网站上发布,对发现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陕西省教育厅将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削减或者停止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
  西安市教育局信访室刘主任提醒广大家长和考生,在报考民办院校时首先要弄清该学校的师资情况、是否具备颁发文凭的资格,还要弄清学校是否有国家计划内的招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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