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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被曝光
作者:王文郁


    ■本报记者 王文郁
  本应为人师表,却因违规补课被通报。近日,沈阳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发布了关于在职教师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处理情况的通报。与以往不同的是,教师所在学校、教师姓名、所受处罚一一被列举出来,这在以往是非常鲜见的。
  据记者了解,事实上,每年利用假期补课的市场都非常大,特别是在一些名校名师的参与下,在沈阳,学生假期补课已经成为常态。今年暑假前,记者曾对沈阳暑假补课市场做过调查(详见本报7月23日A4版《暑假辅导班名校名师真假难辨》)。当时,很多补习班、民办教育机构纷纷打出名校名师主讲的招牌,以此吸引家长和学生的注意。这次政府部门发布的通报证实,名校中确实有教师参加补课。在被通报的13名教师中,有部分来自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一中学、第四十三中学、第二十中学、市同泽高级中学,这些学校都是辽宁省重点学校。
  记者在采访中获知,被通报的13名教师中,有2人被解除聘用合同;1人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3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晋升上一级职称资格;另外10人,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3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记者从沈阳市教育部门了解到,7月20日,沈阳市政府就召开了沈阳教育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自2009年7月沈阳市教育局颁布《沈阳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规定》以来,共查处学校违规问题38起。有28所学校的46名教师因违规补课问题受到严肃查处,对其中的6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40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沈阳市教育局对其中24名教师进行了系统内通报。为使群众反映突出的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在今年得到进一步治理,市教育局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关于禁止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补课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含公办、民办、特殊教育)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含公办、民办、特殊教育)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校外补课。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或组织参与面向中小学生的补课。严禁民办教育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对于学校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一经查实,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市级荣誉或3年内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责成主管部门免去主要负责人职务。对于教师违反规定组织或参与校外补课的,一经查实,取消违规教师3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解除教师聘任合同、取消教师资格等处理。
  沈阳的一些学生家长认为,从系统内部通报到公开向社会通报,是一剂治理在职教师参加假期补课的良药,但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能否起到根治的效果,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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