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管局发文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
据新华社报道 近日,排队摇号、扎堆买房等现象重现上海、南京等地楼市。9月4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文禁止雇人排队、炒卖号等行为。《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制度,各区(县)房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和变动幅度等指导和审核,对调整销售价格超出备案销售方案范围的,应当再次报所在区(县)房管部门备案。
上海市房地产市场近期出现了一些违规预订等行为。对此,《通知》对房地产经纪行为作出明确规范,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不得采取雇人排队、炒卖房号等方式扰乱正常销售秩序,不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手内部认购、加价倒卖,不得发布不实信息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等内容。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依法处理。
同时,《通知》还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作出明确规定,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项目必须一次性申请预售;超过3万平方米、确需分批预售的,每次申请预售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各房屋调查机构在出具工程进度现场鉴证报告时,也须以3万平方米为单位。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的销售方案,《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方案中增加日照、噪声等规划指标,以及得房率、小区会所服务功能、预售资金监管方案和监管单位、经过专业培训的销售人员情况、房屋全装修的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幢号、建筑面积)、开发企业清算后商品住房质量责任的承担主体及承担主体的承诺书、经审核的公建配套设施实施方案等内容。 (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