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重庆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重庆市消委会会长黄波
■本报记者 刘文新
8月底的山城暑气渐息,秋意初袭。在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之际,本报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重庆市消会会会长黄波。黄波赞赏重庆市消委会这一年多来开拓创新、服务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畅谈了对新时期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期望。
问:黄局长,您好!重庆市消委会完成了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成员的改选。作为新一任会长,您如何评价重庆市消委会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的工作?
答:我很荣幸被各位理事推选为重庆市消委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这是大家对我的信任,在此,我对各位理事的支持和信任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对新当选的第三届理事会的顾问、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表示衷心的祝贺。
2009年以来,重庆市消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不断开拓,勇于创新,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和进步,为促进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对此,我向上届会长王元楷同志、各位副会长以及全体理事为消费维权事业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问:重庆市消委会坚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有力促进了消费维权事业的不断发展,受到中国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高度肯定,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答:重庆市消委会一惯重视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如云阳县消委会与当地邮政部门联手打造网上绿色购物通道,建立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邮件、投递商品和网络购物开箱验货制度。实施开箱验货制度的前3个月中,共开箱验货近3000件,退回商品2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赞誉。云阳县消委会的这一举措,荣获了中消协2009度创新工作奖。
高新区消委会则在全市首创推出IT行业整体先行赔付制度,筹措先行赔付金上百万元,对大力促进行业自律、完善消费纠纷调解机制、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3·15期间,重庆市消委会发行“3·15消费者投诉明信片”,在全市各大商场、邮政窗口、公用企业营业网点免费向消费者发放,为消费者投诉开辟了一条新渠道。前不久,市消委会又建立了消费纠纷和解调处新机制,制定出台了《消费投诉和解直通直联工作规范》,加强与市级大型重点企业的联系协调,敦促企业积极以自行协商和解的方式快速有效解决消费争议,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2009年,重庆市消委会获得了中消协“全国消协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商品和服务监督工作单项工作优秀奖”等荣誉称号。
问: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消费领域的新问题、新趋势、新矛盾不断出现。面对这样的情况,您对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什么新要求?
答:在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要取得更好的成绩,必须立足本职,依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重庆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为统领,不断开拓创新,有的放矢地研究和解决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种实际问题。
一是要创新消费者救助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效率和质量。处理投诉是消委会的基本职能。去年,全市消委会系统接受消费者咨询7.6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近2万件,这一方面充分体现了消费者对消委会的信任,另一方面也对消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费者的需要是我们的工作动力,消费者的诉求是我们的工作目标,我们必须要通过创新消费维权救助体系,切实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和消费者投诉处理满意率。
二是要加大消费教育和社会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开展消费教育指导和社会监督,不仅是消委会的法定职能要求,也是服务广大消费者的迫切需要。各级消委会要按照制度完备、手段有力、程序规范、标准明确、客观公正的要求,积极发动消费者广泛参与,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优势,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网络,开拓思路,创新手段,敏锐捕捉消费者最关心、社会反映最强烈的消费问题,组织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和指导活动,提倡低碳生活,开展消费调查、消费者评议、消费体察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三是强化维权网络建设,进一步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要认真总结“一会两站”建设经验,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推进“一会两站”建设。结合推进消费投诉和解机制建设,加大消费维权投诉站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场镇、进学校、进网络的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消费维权网络。继续引导和推进优秀企业售后服务入驻农村“一会两站”,充实“一会两站”工作内容,强化服务功能,整合维权资源,为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可持续发展探索新的路径,注入新的活力。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将“一会两站”建设纳入地方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并给予必要财政资金支持,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消费维权监管新格局。
四是强化理论研究,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消委会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强化理论研究,凝聚一批专家学者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智囊,培养一支法律理论基础扎实、业务技能过硬、组织协调能力优秀、善于开拓创新的消费维权队伍。同时,要注重对消费领域中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为上级提供必要的实践依据和政策建议,努力推进消费维权法治化进程。
问:改选后新一届理事会具体如何开展工作?重庆市消委会系统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我被大家推举为重庆市消委会会长,深感重任在肩,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我相信,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消协的指导下,新一届理事会一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和使命,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局面。下一步,市消委会将重点从4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要争取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重庆市消委会由“四大班子”领导担任名誉会长,充分证明了上级领导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多汇报、多请示,对消费领域中发现的隐患,及时向政府提供翔实的数据和可行的建议。同时,市消委会还要加强与中消协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中消协对消费维权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层次。
二是要注重协作配合。重庆市消委会理事单位涵盖了与消费维权相关的职能部门、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等,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共同维权的要求。市消委会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位理事尤其是常务理事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消委会应当认真研究如何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调动理事单位的参与积极性,为各理事单位提供展示成绩、协作配合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平台,进一步挖掘和发挥消委会的协调组织优势,整合职能资源,形成维权合力。
三是要创新工作机制。前不久,重庆市消委会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了法院与消委会资源共享、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功能互补的同时,提高了消费投诉和诉讼案件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更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还应加大力度,推进投诉和解、调查调解、引导仲裁等手段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救助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能力水平。
四是要加强自身建设。20多年来,重庆市各级消委会培养和锻炼了一支消费维权的好队伍,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要结合当前“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消费维权组织,造就一支政治、业务、作风“三过硬”的消费维权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