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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发文要求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作者:贾君


  本报讯(记者贾 君)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管理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据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合法拥有的且目前仍有效的专利权、注册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出质,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银监、知识产权、工商行政管理、版权、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指导和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和创新知识产权信贷模式,积极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结合自身特点和业务需要,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流转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有效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有关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的意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充分依托各类产权交易市场,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科技成果产业化投资,促进知识产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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