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存贵 本报记者 顾艳伟
新买的沙发里有虫子,消费者使用后身体出现不适。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消费者得到了经销商调换的新沙发,并附有一份经销商的质量承诺书。
投诉 今年5月,全州县消费者杨先生和蒋先生,分别在该县某家具店花2880元购买了一套沙发。6月上旬,两家人在新沙发上休息时,发现身体的颈部等部位有小虫子在爬,且在沙发的抱枕、底座发现很多虫子。事后,两位消费者找到经销商反映情况。经销商在消费者家中当场拆开沙发,证实确实长了虫子。经销商表示将和生产厂家商量处理,但迟迟没有音信。两位消费者只好投诉至全州县消委会。
结果 消委会人员经过调查认为,经销商应赔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经调解,经销商同意另换两套高于原沙发价格的新沙发给消费者,另外还作出了“新换的沙发在半年内如出现生虫现象,经销商负责全额退货款”的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