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邓玲康 胡成俊)“谢谢了!谢谢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9月17日,86岁的李大爷拿着诊所全额退回的300元购药款,紧拉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的手不停地道谢。
9月6日,李大爷来到一个体诊所治疗便秘疾病,医师介绍此种病仅靠吃泻药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要长久的根治需要用几个疗程的中药治疗,一个星期就会有效果;并说该“原药”一个疗程为一个月,药费300元。李大爷因多年长期受此病折磨,对诊所医师的话深信不疑;当即,便缴了100元定金,定购了一个疗程的“原药”。
9月7日,李大爷拿到“原药”后,又支付了剩余的200元药钱,便满怀信心的开始服用“原药”;服药一周后,他发现此药对他的便秘病没有效果,便找到诊所。诊所让李大爷每天增加剂量继续服用。因诊所未将“原药”处方交于李大爷,其对“原药”的成分产生了怀疑,要求诊所退还其剩余所购“原药”款。但该诊所以李大爷的“原药”是为其病“量身”制作,不能再收回为其他患者使用为由,拒绝退款。
无奈之下,李大爷投诉到南充市顺庆区消委会。最终,在消委会工作人员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诊所全额退还李大爷所购“原药”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