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公安部近日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推出车辆管理方面的5项新举措。《通知》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所有经出厂检验合格的轿车产品,办理注册登记前,都无需再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目前,各省市实施细则还在研究中。《通知》要求:自2010年10月1日起,所有经出厂检验合格的轿车产品,办理注册登记前,都无需再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此外,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具备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企业生产的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两轮摩托车,也无需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的实施,既可以大大简化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程序,有效解决群众往返机动车检测站和车辆管理所的问题,又可以减少群众办理登记前检验车辆的费用。
据介绍,目前,免检的国产轿车只占注册登记轿车的10%左右。新政策实施后,所有轿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均不需要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汽车(不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和半挂车出厂时生产厂家要随车配发实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无需再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这样可以大大简化办理注册登记的环节,节省群众拓号的费用,同时规范拓印膜的式样和规格。
另外,《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汽车(不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和半挂车出厂时生产厂家要随车配发实车拍摄的机动车外部彩色相片,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无需再拍摄和制作相片。
据悉,这两项新措施实施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时间将减少约20分钟,一辆免检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的时间将缩减至半个小时以内。《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公安、工信两部门对违规车辆产品的信息通报功能。
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和规定严格查验车辆,审核相关资料和信息,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对未按规定列入《公告》或超过《公告》有效期出厂、或车辆技术参数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车辆技术参数和相片与《公告》不一致、或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和实际车辆不一致的产品,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机动车登记系统将违规车辆产品上报公安部。
公安部将各地报送的违规车辆产品信息,定期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违规企业及产品进行处理后,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定期向社会公布违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相关情况。
此外,近年来,卧铺客车安全问题突出,恶性交通事故多发,《通知》提出严格安全技术要求,大中型客车特别是卧铺客车提高装备标准;与此同时,《通知》还要求统一配装、整车出厂,确保重中型货车的安全性能。
(陈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