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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冰箱遇纠纷消协调解获解决
作者:朱海 吴寿福 王强


    ■吴寿福 王 强本报记者 朱 海
  消费者购买的冰箱还在保修期内,维修人员却要收修理费;维修之后再次出现故障,维修人员借口工作忙不予维修。最终,在江西省婺源县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消费者的冰箱不仅修好了,还获退先前支付的维修费400元。
  投诉 8月11日,汪某向婺源县消协投诉称,今年5月他购买了一台冰箱,仅用了两个月冰箱就不制冷,送至商家的维修中心进行维修。维修人员检查后,认定该冰箱压缩机坏了,须更换,费用为400元。汪某遂支付了400元修理费。几天后,维修人员称冰箱已修好,可汪某取回来后只使用了6天,冰箱又不制冷了,只好再次去找维修人员,对方以事务繁忙为借口,拖延不予解决。
  结果 受理汪某的投诉后,消协人员进行了调查,确认汪某投诉的情况属实。消协人员向维修人员宣传“三包”规定,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维修人员不仅为汪某修好了冰箱,还退还了其400元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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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投诉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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