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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成都两地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买家电要辨明包修与保修
作者:李燕京


    ■本报记者 李燕京
  随着家电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不少厂家为吸引消费者,大玩文字游戏,在产品说明和宣传资料中故意混淆包修与保修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为此,长春、成都两地消费者协会同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避免上当。
  两地消协指出:包修与保修虽一字之差,但概念完全不同。包修是一个法定概念,指的是三包商品的免费维修有效期限,国家鼓励企业做出高于国家规定的三包承诺,延长商品的包修期。三包商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履行法定义务,提供免费维修,同时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而保修期则是企业自身对消费者的承诺,指的是三包商品除去包修期以后的保修期限,经营者在该期限内提供维修,通常要收取零件成本费(即材料费)。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要分清概念,不要误把保修当包修,落入消费陷阱。
  在分清了包修与保修后,还要进一步明确产品的包修内容。依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将产品的包修期限明确写入产品说明书及包(保)修卡。但实际上部分经营者的宣传资料与包(保)修卡中的延长期限及产品说明书中的保修期限并不一致。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应仔细查看厂家是否将包修期限写入产品说明书,同时应要求经营者对产品的保修项目、期限及收费情况等出具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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