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陕西讯(李沛昕 记者周余涛)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严禁各高校将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等其他非学历教育实行捆绑式招生、教学、收费,严重违规者将取消办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资格。
近年来,不断有一些办学机构散发虚假招生简章与广告,故意混淆成人教育与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区别。个别高校的成教函授站(点)、学习中心未经省教育厅审批,擅自招生,严重损害了考生的利益。
陕西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高校应严格规范本校下属的各函授点及校外学习中心的招生行为,严禁学校下放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权和办学权,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各高校不得擅自变更计划类型,不得向生源不足的省份调入计划。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要根据行业、企业需求,从严、合理确定成人脱产生招生计划规模,并严格按脱产计划招生。主办高校下属各函授站(点)、校外学习中心的招生宣传资料,必须经主办高校审核后向社会发布。
同时,严禁将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等其他非学历教育形式实行捆绑式招生、教学与收费,不得异地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脱产班,也不得将自考助学、成人高等函授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作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进行误导性宣传。严禁高校及其合作办学机构在成人高考录取之前,为招揽生源违规招收所谓“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套读生”等,严禁以任何形式有偿提供或接收生源。
陕西省教育厅明确表示,凡是违规招生的高校必须立即停止招生,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陕西省教育厅将追究相关高校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新增设专业和新增设函授站(点)、校外学习中心申报、限制下年度学校招生计划,直至取消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