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 震)随着节能车补贴相关政策的陆续展开,为从整体上控制车企旗下车型的平均燃油消耗量,《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将于今年12月出台,2011年将正式实施,通过渐进目标令油耗限值比第二阶段下降20%。
据介绍,新标准与去年1月1日开始全面执行的《第二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同,《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再以单一车型为限制对象,而是参考美国《公司平均燃料经济性法》,将车企旗下所有车型纳入整体评估范围。例如,可以允许车企生产一部分大排量汽车,但同时必须生产有一定比例的小排量车或者新能源汽车来平衡,才能满足平均燃油消耗标准。业内人士分析称,此举将有助于提高乘用车燃料使用效率,鼓励汽车生产厂家生产耗油较低的低排量紧凑型轿车。目前,各大车企纷纷加速研发低油耗车型。
记者了解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简称 《限值》)GB19578-2004国家标准是2005年7月1日实施的,这是我国第一个控制车辆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标准。按照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对于新认证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而在产车型的执行日期则相应地延长一年时间,以确保企业有时间进行技术改进。与2008年执行的第二阶段标准相比,第三阶段的油耗限值将较第二阶段下降20%。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实行的节能车补贴的认定标准(按照车重划分基础上燃油经济性比现有强制性标准提高20%),基本上是参照《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而制定的。节能车补贴实际上就是对优先达到“第三阶段”油耗限制标准的产品进行补贴,以鼓励汽车企业淘汰燃油经济性差的汽车产品。据了解,实施第一、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后,至2009年已经累计取消超过800种不符合限值标准的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