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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商提醒:时尚彩瞳暗藏风险
作者:吴采平


    ■本报记者 吴采平通讯员 范冬生
  本属医疗器械,但是在武汉街头的时尚饰品店却买卖成风。武汉市工商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时尚彩色隐形眼镜(又名彩瞳)在武汉市场上销售十分混乱,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大一学生戴黎日前在校外的时尚饰品店花150元购买了一副彩瞳使用,不久即患上了严重的角膜炎。小戴找到饰品店要求赔偿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向武汉市工商局江夏分局汤逊湖工商所求助。
  工商人员调查发现,彩瞳就是彩色隐形眼镜,属于医疗器械,该校周边的时尚饰品店根本就不具备经营隐形眼镜的相关资质,属于超范围经营,而且其出售的彩瞳包装上都是韩文,没有任何中文标志,明显违反《产品质量法》。
  工商执法人员要求店方提供进货发票,饰品店仅拿出了一张进货收据证明是从汉正街进的货。饰品店店主称,她们一直认为彩瞳是一种普通时尚饰物,根本不知道它是医疗器械。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学生消费需求旺盛,在武汉的时尚饰品店中,经营彩瞳的现象非常普遍。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佩戴彩瞳应到正规的医院进行眼部检查后,再到有经营资质的眼镜店购买正规厂家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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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6 版:时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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