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万江宁 记者 刘文新)重庆巫溪县一酒品经营部负责人陈某向酒楼销售11瓶假冒五粮液酒,11月底被巫溪县工商局查获,对其处以19140元行政罚款。
巫溪县工商局接消费者举报称,该县城内的几家大饭店、酒楼销售有假冒五粮液酒。工商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在某大酒楼查获涉嫌仿冒的五粮液酒5瓶,已销售1瓶。在另一豪华酒楼查获涉嫌仿冒的五粮液酒6瓶,共计11瓶。
9月16日,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鉴定,均为假冒五粮液牌注册商标产品。从包装和装潢上看,这些假酒的仿真度极高,设计精细,包装精美、标志齐全,还堂而皇之的贴有防伪标志,一般人根本无法分辨其真伪。这批假酒实际上是以低档酒为原料酒,加上相应的香精调和而成。
两酒楼销售的假五粮液酒都是从一酒品经营部负责人陈某处购进。陈某从2009年12月开始,利用以前做推销建立的销售网点从事酒水等商品配送活动,销售对象主要是酒楼、餐饮店,小型零售商。今年8月,陈某以580元/瓶的价格,将11瓶假冒五粮液酒分别销售给巫溪县上述两酒楼,违法金额共计6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