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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将整肃美容美发院化妆品使用规范经营行为
作者:一文


  据《文汇报》报道 上海市将整肃美容美发院内的化妆品使用,全市五六千家美容美发院将规范其经营行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月13日首次发出紧急通知,上海市的美容美发院内将禁止出现六类化妆品,其中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宣传特殊功效,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功效的国产化妆品都不能露面。如果美容院要生产或者配制化妆品必须要经过批准。
  新出台的《上海市美容美发单位化妆品经营须知》中,监管部门严格规范了其化妆品的使用。该市美容美发院采购化妆品应选择证照齐全的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并严格做好索证索票工作;进货时应索取并留存相关票据,建立化妆品进货验收登记台账。
  美容美发院内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配制)化妆品。对可能引起人体不良反应的产品,美容美发院必须及时报告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反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一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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