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讯(通讯员王海平 郭栋)在近期开展的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中,山西省长子县工商局查处一起侵犯天津“狗不理”注册商标案。 天津“狗不理”商标为狗不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未经该公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使用其商标。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任何授权使用的情况下,将天津“狗不理”专卖店作为其商铺招牌使用,已经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在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工商执法人员责令将招牌拆除,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