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 记者12月20日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我国将开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或伪造原产地证书的违法行为,加强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管理工作。这是国家质检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级直属检验检疫局要结合原产地业务电子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空白原产地证书入库、领用、核销制度,严把空白原产地证书的“出口”;要抽查出口企业购买、使用空白原产地证书的情况,防止不法企业冒用、乱用或买卖空白原产地证书。
同时,国家质检总局还要求各级直属检验检疫局严厉查处和打击假冒或伪造原产地证书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退证查询、部门合作等途径查找线索;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或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朱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