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吴兆全 葛 芳记者朱 海)近日,江西省永丰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手机投诉,经销商为消费者再次更换了一部新手机。
今年7月,家住永丰县城的王先生花998元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不到3天,手机翻盖出现明显松动。王先生向手机专卖店说明情况后,该店为其更换了一部新手机。没想到,更换后的手机只用了不到两个月,就接连出现3次故障。王先生再次要求更换手机,经销商以“未得到生产厂家的许可,不能进行退、换货处理”为由拒绝。无奈之下,王先生向永丰县消协投诉。
受理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手机专卖店经销商联系,并与生产厂家代表协商,为其讲解手机“三包”的有关规定。经过耐心调解,该手机专卖店同意再次为王先生更换一部新的同品牌手机。王先生对此调解结果感到满意。